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字号:豫政办〔2019〕47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1日。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每平方米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按不低于20%的优惠幅度向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 淅川县县一高教师公寓(书香佳苑),向乡镇教师宣传此项目,多次通过教体局及中心校,通过教师群进行宣传,并统计教师意向购买房子情况。但书香佳苑小区选址偏远,且房价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备案价明显高,购买房子的价格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基本没有任何优惠,而此项目却套用国家的优惠资金。 诉求:应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每平方米价格给予1000元,或不低于20%的优惠幅度给予业主一定的补偿。 2、淅川书香佳苑拒不按照合同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至今没有小区大门。 购房合同要求2022年5月31日交房,小区直至2023年8月14日验收完毕办理竣工备案,延期440天,日违约金为合同万分之一。疫情期间政府并未出示文件要求工程停工,而且淅川水木清华一期,碧桂园二期,建业城二期,亿隆二期,海悦花园等均在疫情期间正常交房,疫情借口不是法外之地。交房开发商淅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态度恶劣拒不积极与群体业主协商,扬言随便去群体上访,群体起诉,对当地社区信访影响恶劣,无视群众权益,要求对二百余户业主以地下车位,储藏室或物业费等实物形式抵扣赔偿,并对赔偿方案公示。 淅川县开发公司多次发布如下消息:为表歉意,在购房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花费几十万购置一批净水机,送给书香佳苑办理装修手续齐全的业主!但至今,我作为业主,没有收到净水机。 3、书香佳苑小区拒不成立业主委员会,也不建立业主群,物业服务群。 他们是害怕业主联合进行上访。诉求,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业主群或者物业服务群。 4、领导不考虑实际,后者欠考虑,把一高教师公寓(书香佳苑)项目,选址偏远,临近北三环,夜晚和白天,路过的大车噪音很大,据不完全统计,每天通过的半挂车,后八轮等重型车辆2000余辆,特别是夜晚,大车通过,噪音很大,严重影响业主睡眠。 5、一高教师公寓(书香佳苑)项目,至今没有建设小区大门。建议,和水木清华小区共用一个大门。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转交房产中心办理,回复如下:
1.书香佳苑项目是在2021年2月份拿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照当时的房价市场行情,参照县城所有大产权房的备案价格,并报以住建主管部门审批书香佳苑的备案均价是4500元每平方米,2021年出售给县一高老师们的房源均价是3500元每平米。(可以实际查阅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书香佳苑购房合同是2022年5月31日交付使用,合同第八条规定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顺延90日。由于书香佳苑项目属于南阳市督办的保交楼项目,期间经历过三年不可抗力疫情特殊原因,开发商历经艰难多方筹措资金,在2022年8月31日通过各方职能部门验收合格,符合交房条件。开发公司也在2022年8月31日通知业主按约定交付了房屋钥匙,故开发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存在赔偿违约金问题。净水机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送给书香佳苑第一批装修入住的业主,不是无限制的免费送,最终的解释权归开发商。开发商与业主就是鱼与水的关系,只有项目口碑好,楼盘才会卖的好,故不存在有对业主态度恶劣和态度不好现象。
3.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由业主自行组织到属地部门进行申请,与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无关。若该小区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可自行组织到属地部门申请,并不存在拒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该小区每栋楼的物业管家已与每位业主加有联系方式,若小区有任何事情将会及时通知到业主。
4.书香佳苑临近北三环早晚过大车的情况,属于城市道路管理问题,与项目选址无任何关系。
5.书香佳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示,书香佳苑是一个整体项目,一个项目规划只有一个主入口,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分批次工程逐步实施,由于第一批次六栋楼已经交付使用,小区主入口在第二批次项目,为了满足已经交付业主的出行方便,报北区指挥部门批准,为一期增设临时出入口,符合规划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