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厚坡镇老供销社与刘道平签订违法资金信贷协议,拿国家国有资产私自抵押,刘道平2010左右接到国有资产老供销社,并且到手后直接开办黑驾校,营业15年有余,一直未被查处,谋取暴利,可笑的是之前通过12345举报,相关单位人员去调查回复12345说2023年8月已停业,并且下达整改通知说已恢复原貌,可现实与执法人员回复的不符,多次投诉无果,事实状况是执法人员仅拆除了老供销社最显眼的坡道,忽悠老百姓,欺骗老百姓,而且老供销社至今仍在正常非法培训学员练车,无人查处!有水印相机视频为证! 诉求: 1.请求相关单位依法查处恢复老供销社原貌。 2.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回收国有资产。 3.追究非法给予刘道平老供销社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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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经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09年8月20日,厚坡供销社与刘道平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将厚坡供销社老仓库院租赁给刘道平,租期50年。刘道平租赁后,将仓库大院改造为驾校进行经营。
二、针对诉求处理情况
1.关于举报人的第一项诉求。老坡道4月7日已拆除,6月份新建的坡道,目前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正在查处中。
2.关于资产归属问题。该资产为厚坡供销社固定资产,2009年与刘道平签订租赁合同,期限50年,超过《合同法》规定最长期限20年规定,为无效合同,我单位已于刘道平进行会谈,在原有合同基础上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赁期限和租赁价格,刘道平表示同意。不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问题,该资产所有权依旧为厚坡供销社。
3.关于相关人员追责问题。时任厚坡供销社主任已退休,若反映人掌握相关证据,可自行搜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