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晓对淅川县自然资源局暗箱操作控诉书[编号:733700]

  张鹏晓 留言    2024-07-24 16:22:05

  张鹏晓 控诉 控诉人:张鹏晓,身份证号码:412927197508200054现在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联系电话:15137725039。 请求: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王胜宾、周俊媛当年上编资格相关资料。请求纪委对王胜宾、周俊媛当年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占取财政全供编制一事查处,还我本人应落实编制而未能落实编制问题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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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2006324日,淅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淅编【200630号关于成立淅川县地质公园管理处的通知,淅川县地质公园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名。2006410日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淅政【200617号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淅川县国土资源直属分局为县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人员编制20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整合土地、矿产执法管理监察机构,组建淅川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员编制50名,为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共78名。

2、200856日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印发国土资【200829号《国土资源系统人员财政供给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明确了办理财政全供的条件,其中一条是任职不满三年,但身份是国家录用干部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副职。

3、根据国土资【200829号《国土资源系统人员财政供给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淅川县国土资源局于2008521日印发淅国土资【200833号文<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系统部分人员实行财政供给工作的报告>,报告拟定76名作为财政全供对象(淅政文【200617号文件中批准78名,因2名有异议暂定76名),其中:地质公园管理处人员8名,国土资源直属分局人员20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员48名,其中张鹏晓所控诉的王胜宾和周俊媛两人在国土资源直属分局。

4、经核实,王胜宾19987月毕业于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是干部身份,周俊媛19997月毕业于南阳师专,是干部身份,符合方案中办理财政全供的条件。2008年共批准78名财政全供名额,但实际只有76名符合条件,也只有76名作为财政全供对象,不存在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占用财政全供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