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第一批拆迁安置户,8年至今仍无住房[编号:733916]

  王先生 留言    2024-08-01 09:18:35

  本人是西湾居民,于2017年响应政府拆迁号召,积极配合政府工作。虽然拆迁按照1比0.7的赔付标准,但仍无条件支持,积极在拆迁合同上签字。已经2024年了,所谓赔付的房子依旧无踪无影。我们没有享受到租房补贴,自己租房。8年,总共近1000户的拆迁安置户,已经有600多户分房,且部分已经装修完毕,入住一年多。还有300多户,仍在拆迁办、社区以及村干部的忽悠下,一年等一年。各个部门现在以南区开发建设中,政府无暇顾及已经拆迁的北区为理由,让我们继续等待。请问我们这300多户居民,住哪儿?已经8年了,还需要第二个8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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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龙城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反映人为王某家庭,以女儿名义购买小产权套房,115㎡,2018年登记并拆除。拆除前初步进行了装修,附属物补偿为1125元,没有明显的居住生活痕迹,县拆迁办在审核过程中未批配过渡费。

按照政府现拆迁政策,小产权要居住且满一年以上,才能进行产权安置。县拆迁办未批配过渡费,也就意味着县拆迁办认为该户没有居住生活痕迹,不予发放过渡费补助。在四级认定的过程中,县拆迁办把过渡费作为认定小产权产权置换的首要条件,故县拆迁办不认可该户的产权置换安置资格,该户只能进行货币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