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37892帖子的回复意见[编号:738042]

  网友 留言    2025-06-02 17:44:10

  淅川县蓝钻等多家KTV无证经营多年,早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职权部门虽已确认其违规事实,却始终未采取实质性处罚措施,放任这一"陈年顽疾”持续恶化。消防安全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怎能在监管中被轻易无视?面对群众多次举报,相关部门仅仅停留在敦促办证的层面,未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任何实质性约束,导致这些无证KTV在执法检查时象征性停业两天,风头一过便照常营业。这种“猫鼠游戏”般的监管现状,究竟是对法律法规权威性的公然践踏,还是背后存在不可言说的庇护?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交文广旅局、消防大队等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2025年5月21日,县委宣传部牵头,联合公安局、文广旅局、消防救援大队检查蓝钻KTV,该KTV未营业,二楼正在装修。执法人员电话通知该KTV负责人到现场,消防救援大队重申办理消防合格手续不再以用地规划许可为前置条件,要求其加快消防整改进度,申请办理消防合格手续。我单位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也详细讲解了审批政策。

       2025年6月5日,县文广旅局执法人员再次调查核实,该KTV确未营业,处于关门状态。消防部门反馈该KTV正在办理消防手续。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07号令)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件。而我县内娱乐场所所在建筑大多为村民自建房,且与规划证内容不符,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随之也不能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之后,该类场所一直没有申报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消防大队已将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该类场所纳入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督促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目前有多家娱乐场所申请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且有8家娱乐场所已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因此类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的场所较多,不能一封了之解决问题,下一步针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办理困难的单位,消防大队将联合文广旅局研究出可行方案。再此期间首先保障各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对于隐患严重、安全培训不到位的严格予以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