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淅川县九重镇九重村的村民,我在1996年就交了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现在马上就要领养老钱了,今天去九重便民大厅询问,工作人员让退保,以前交多少还给退多少,我很不解,30年前的物价跟现在的物价能比吗?请问交了30年的费现在说退就退合理合法吗?我们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一个政府失去公信力怎么让群众信服?期待上级政府的关注。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九重镇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网民反映1996年交的养老保险为民政部在1992年推出的农村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主要以个人缴费为主,具有长期储蓄性质。随着我国人社部2009年制定的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原“老农保”已不再实施,可退回个人缴费本金。反映人在1996年交200元“老农保”,已告知本人办理退费需把原农保本上交九重镇人社经办机构(九重镇人社所),由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利息测算并负责收集个人邮政储蓄银行卡号统一打款。
9月18日,九重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电话沟通讲明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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