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5日,我带着家里人来淅川访友,我家属本身有乳腺结节,说顺便在淅川县人民医院复查下看看最近情况咋样,做的检查是钼靶,做完后医生告诉我们说有一个纤维瘤,并且直接原话就说给我们找个外科医生让动手术,因为我们是邓县户籍,家属怕报销这一块不一样,加上直接都说让动手术有点没准备好,所以就回复医生说等回家给家里人商量下。后面问医生要胶片和报告单,医生说要另外收费,我们又在外面取片机上付了钱,结果就一个片子,去问医生他说报告单在手机扫码上看。 2025年10月27日,我们拿着在淅川做的检查片子和手机上的报告单去邓州市人民医院,医生看完检查结果后,说这是才做的检查,淅川县医院也是个大医院,信任他的检查结果并没有让我们重新再做一遍检查,直接说可以手术,结果切开后发现没有根本没有纤维瘤,只有一个大小差不多的囊肿,后面赶紧缝好伤口重新做个b超,显示里面根本没有瘤,都是一些小囊肿,钼靶显示这个瘤是3公分左右,而里面最大的囊肿是12mm×8mm,并且我再三询问医生会不会b超查的不准,医生明确表示如果真的是瘤b超是能看出来的。 我的诉求和疑问:当天为我们做检查和让动手术的两名医生是如何判定这是瘤的,如果当时直接决定动手术,进入手术室后找不到这个瘤是不是就趁我们家属不在边上看着再重新缝上告诉我们瘤取出来了? 扫二维码出来的报告单上检查医生、审核医生姓名都没有,这规范吗?一个报告单连a4纸大都没有,这么节省吗不给纸质的?那电子版的没有意义嘛,连医生姓名、签字都没有,那谁来担这个责任?并且这个二维码只支持当时查看,现在都扫不出来,意思就是说这是即效的,如果查看后不保存是不是想看都看不了了? 这完完全全都属于医疗事故,属于误诊,如果不是他们检查说是瘤我们不会去邓县做手术,不会白挨这一刀,家属本来身体就不好,平时也一直在吃药,囊肿的治疗方法是吃药,而瘤治疗就是要手术,我们明明吃药就能解决的事,现在挨一刀天天在家躺着,就这一刀不说多严重,但对身体的伤害有多大相信大家都能了解。 希望这个事情能得到妥善解决!!!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卫健委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查,反映人家属在淅川县人民医院就诊属实,但认为该院存在误诊与临床实际不符,理由如下:
1、钼靶检查属影像检查,纤维瘤和囊肿在影像上的表现一样,肉眼很难判断患者影像上异常表现的性质。
2、该院在检查结论上并未确认患者的异常表现即是“纤维瘤”,只是根据患者的年龄考虑为“纤维瘤”。
3、邓州市人民医院在看了该院为患者所做的检查结果后即行手术,说明邓州市人民医院根据该院的检查结果也考虑的是“纤维瘤”而非它疾,否则一定会对患者重新检查。
11月5日,卫健委工作人员与李先生通话联系,就核查情况向其反馈,反映人仍坚持认为是淅川县人民医院误诊,应承担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向其作了告知,若不同意核查结果,建议其携带患者在淅川县人民医院和邓州市人民医院作的诊断报告单、病历等,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邓州市权威医学专家进行征询,了解淅川县人民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如属于误诊,可到淅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协商处理。对此,投诉人李先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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