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淅川县厚坡镇第一初级中学一线教师,依据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本科学历需要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我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通过的评审时间为2021年12月,到今年2025年12月刚好4年,符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材料交到县里审核,说我的聘任时间不够,不能晋级,据了解,和我同年上班的特岗教师已入选,比我晚上班的特岗教师也可以晋级,为什么我的条件不符合要求?国家设立特岗教师的目的,是为了振兴农村教育,让农村孩子有一个好的未来,但我现在已无心上班,怎么来教育祖国的花朵?怎么来振兴国家教育?请组织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教体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一、反映人反映自身聘用日期被延后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规定,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需“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此处明确以“聘任”时间起算,而非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反映人于2021年9月取得中小学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获聘任(依据淅职改办字[2021]13号文件)。该同志于2021年12月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依据淅职改办字[2021]20号文件)并于2022年6月聘任(其《聘任证书》明确注明其被聘任为中小学二级教师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故聘任二级教师岗位的实际时间尚未满4年,县里审核退回其材料,符合政策要求。
二、关于反映“同等情况他人已入选”问题
根据相关政策,第一学历为本科的特岗教师,首聘时即为中小学二级教师,其聘任二级教师岗位的起始时间较早,至本次申报时聘任时间已满4年,符合申报条件。反映人第一学历为专科,其与本科起点教师不同,故不具有可比性。
经核查,反映人同年(2018年)入职且第一学历同为专科的特岗教师,其聘任为二级教师的时间点均与该同志相同,至本次申报时,聘任时间均未满4年,均不符合本次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申报条件。
在县里审核退回该同志的申报材料后,学校主要领导及所属厚坡镇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已与该同志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了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中关于聘任年限的具体规定,说明了资格取得时间与聘任时间的区别,并出示了其本人的聘任证书作为依据,同时认真倾听其诉求,对其希望早日晋升的心情表示理解,并引导其正确认识政策规定和自身情况。随后明确表示,若其对政策仍有疑问,学校及中心校领导可陪同其前往县人社、教育等主管部门进行面对面咨询,确保政策理解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学校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持续加强政策沟通:继续指派专人,从关心关爱教师成长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做好政策的精准解读和说明工作,持续关注该同志的思想情绪,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其平复心情,化解疑虑,将当前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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