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应的情况是淅川县国土执法不严区别执法的问题。具体证据如下,1.田沟村民孙清会违法占用林地盖房,在明知道违法占有的情况下以排险的名义审批通过,关键是所谓的排险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险也是自己为了盖房私自挖的。2.村民田建国房子违建占用耕地,已经明确下文拆除,如今建筑依然存在。3村民李华娃违规占用耕地盖房,多次责令停工整改,如今建筑依旧存在。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的真相是什么?为什么正常申请个宅基地这么难,而这样的明知违法还能依旧?另外小寺村支书聂峻明是淅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聂俊义的弟弟。在这明之违法还依旧的行为,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如果执法者能钻空子,那执法的意义何在?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荆紫关镇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1.经核查,孙*会系小寺村田沟组村民,其原有老房坐落于后洼山脚下,土地为黄姜石质地,夏季雨季易出现屋后山体松动、滑坡隐患。2024年,孙*会以房屋原址翻建、消除地质安全隐患为由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经田沟组村民代表、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上报至镇土地所审核批复,2025年房屋建成竣工。
2.经核查,田*国于2015年在小寺村田沟口自家土地上建设住房。经向土地执法部门核实,未向该房屋下达过正式拆除文书,不存在已下文拆除未执行情况。2024年,田*国在修建院墙过程中,土地部门现场巡查时已明确告诫其不得对院墙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相关整改要求已告知本人。
3.经核查,李*娃房屋于2023年实施原址翻建,建房申请主体为其子,经村组研究同意、镇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建设,建房前镇土地部门已现场测点放线,明确要求严格按审批范围施工。反映人反映未整改部分为其两间一层砖混结构厢房,该厢房系在原有老厢房拆除后扩建,涉嫌违规占用土地。施工初期,村“两委”干部及村支书已现场劝阻,并及时上报荆紫关镇土地部门,荆紫关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勒令其停止施工、等候处理。目前该两间厢房未封顶处于停工状态,未继续违规建设。
4.经核查,现任村党支部书记聂*明为2026年新任职,上述问题均发生在其上任之前。聂*明任职前未参与村内土地审批、违建处置、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往期事项由往届村干部按当时程序办理,自任职以来,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宅基地审批、违法用地巡查上报制度,依规履职,全程公开。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