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淅川县龙城花园二期物业多项违规行为的投诉[编号:741478]

  刘吉伟 留言    2026-04-29 18:54:50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龙城花园二期小区业主,现实名投诉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多项违规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处理。 一、物业收费管理混乱,小区存在部分住户、长年拒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物业长期不作为、不追缴,严重损害按时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小区管理不公。恳请相关部门核查近几年物业费收费情况。 二、物业擅自将小区所有楼梯道封闭并对外售卖,侵占业主公共区域,未征求任何业主意见,程序完全违规。 三、小区公共车位长期被违规售卖,部分车位一次性出售5-10年使用权,还有长期使用权的,谁给物业的权利。严重侵害全体业主的权益。全程未召开业主大会、未经过业主表决,公共收益去向不明。 今年小区改造完成后,物业又单方面出台车位管理收费协议,每个车位每月收费100元。再次无视业主权益,未经业主同意强行推行收费管理。 以上行为均违反《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有权益的相关规定,恳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责令物业立即停止所有违规行为,公开所有收支及公共收益账目,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已回复
淅川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住建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1.关于物业费催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是业主法定义务。为保障小区整体权益及物业服务正常运转,物业公司委托合规法务公司,依法对长期欠费业主开展规范催收。2.关于楼道占用问题,楼道杂物及占用属小区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非物业设置及占用,物业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目前物业正联合社区、城管等部门推进清理整治,逐步拆除违规占道物品,恢复公共区域使用功能、化解邻里纠纷,整治进展将及时向业主公示。3.车位服务费问题,物业车位秩序服务费,严格参照南阳市宛价〔2014〕68号、淅川县淅价〔2015〕8号文件标准执行。物业从未售卖车位产权及长期使用权,无一次性售卖5至10年使用权行为。每月100元为车位秩序维护、场地保洁、设施维保、消防通道管控、车辆进出管理等公共服务费用,非产权交易费。小区规范车位管理,旨在整治停车乱象、消除消防隐患,管理方案已事前公示。

下一步将督促物业依规完善业主决策流程,定期公示车位收支明细,主动接受业主及职能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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