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派驻淅川县福森志远学校的公办在编教师。当初承诺:服务5年期满可以选择留下或离开,并承诺每月补贴工资30%的绩效,并随学生数量增加逐年提高。如今10年过去这些承诺可曾兑现?我们坚决拥护公派教师有序退出民办学校相关政策。 依据教发〔2021〕9号文件,相关工作应分步实施、设置过渡期,杜绝一刀切。目前我市、县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与回流安置方案,教师缺少稳定预期。我校生源逐年增加,但公派教师绩效不增反减;且工资存在拖欠及发放不及时问题。学校办学之初定性为农村民办学校,2016年起乡村生活及工作补贴停发,今年仅恢复发放生活补贴,停发缘由未给出明确说明,福森集团也未给予相应补偿。恳请参照德威书院等同类民办学校标准统筹保障待遇。 长期以来待遇(除领导外)保障落差较大,我们迫切希望能够早日回流公办岗位。恳请尽快出台本地实施方案,科学设置过渡期,协调解决相关待遇问题,我们恳请统筹安置服务期满教师回流。恳请领导调研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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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淅川县福森志远学校对30%绩效工资按月统一计提,严格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开展月度考核,按考核结果核算绩效额度,与当月基本工资同步造册发放。截至目前,该校工资已发放至2026年4月,不存在拖欠绩效工资情形。全体在岗教职工执行统一薪酬标准,不存在优先保障管理人员待遇、区别对待普通教师的情况。
根据《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发展教育的若干意见》(淅政﹝2013﹞13号)民办学校建设奖励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投资规模、办学班额、在校生数量等因素,经县政府研究审定,按核定数额选派公办教师到该校开展短期支教。2021年7月《教育部8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印发后,我县未再向民办学校新增选派事业编制教职工。
自2021年起,为稳妥化解民办学校公派教师支教遗留问题,我县每年暑期常态化组织城区教师选调考试,民办学校公派教师均纳入报考范围,为服务期满教师回流公办岗位搭建了规范有序的流动渠道,提供了稳定的制度路径。下步,县教体局将持续跟进民办学校公派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健全完善教师流动保障机制,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依法依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全县教师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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