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龙城花园二期10号楼、17号楼等,不少人私自从室内引出电线,在楼道外墙上安装设施给电车充电。物业不管不问,不负责任,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在物业纵容默许下,这种现象愈演愈烈,特别是17号楼,现在每个单元都有人私拉充电,有的楼梯口竟然安装有2个设施,两边都进行充电。其他楼也在开始效仿。在小区已经专门建设有统一固定的充电设备后,还出现这种违规行为,严重违反消防法要求,严重破坏小区管理规定,影响小区美观和形象,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非常容易发生火灾和事故,强烈要求采取严格措施,坚决拆除私自安装设备,严格加强管理,坚决刹住歪风邪气,维护公平有序居住环境,带动风气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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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小区内现已配套建设标准化集中充电设施,能够满足业主电动车辆充电需求。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联合社区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对违规私拉充电现象要求:1.限期自行拆除:凡私自在外墙、楼道布设电线、安装充电插座、充电装置的住户,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自行拆除全部私拉线路、充电设备,清理现场,恢复建筑原貌。2.逾期处置措施:限期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物业服务中心将联合社区居委会、消防救援、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统一清理整治。3.全员监督倡议:请全体业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与小区管理规约,主动抵制违规拉线充电行为,共同使用小区合规集中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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