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甸铺镇派出所办案结果不满意[编号:709245]

  sxy_01 留言    2018-12-13 17:16:00

  书记好:
新甸铺镇派出所办案结果不满意,针对某村民A 打村民 B,村民 B 已经60多岁,打成脑震荡,药费花了将近1000元,派出所审判结果 A 罚款500元,也不赔偿村民 B 医药费;村民 A 作为共产党员和村干部,肆意作为,欺负村民,严重违反了党员的形象,村民 A 之前也打过其他村民,对于这种欺压百姓的党员和村干部,派出所就审判结果罚款500元,造成村民的严重不满意,希望书记能给出一个满意的意见和处理结果。给我党树立一个好的形象。

  已回复
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县公安局调查:2018年10月31日下午,新野县新甸铺镇骆湾村民宋某报称“我被打了”,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目前,新甸派出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及《河南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对当事人宋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