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铺派出所办案结果不公平[编号:709432]

  sxy_01 留言    2018-12-25 15:38:00

  新野县公安局下属单位新甸派出所处理案件结果不公:骆湾村10组村民宋玉明殴打宋珠喜,审判结果判定罚款宋玉明500元,没有判定赔偿宋珠喜的医药费;宋玉明作为共产党员殴打村民两次,惹是生非;骆湾村书记左春林还包庇宋玉明,针对共产党员的作为造成极坏影响。请县公安局明察此事,给出公正处理结果。 强调为什么不赔偿医药费?为什么让这样的共产党员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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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县公安局调查:2018年10月31日下午,新野县新甸铺镇骆湾村民宋某报称“我被打了”,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目前,新甸派出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及《河南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对当事人宋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