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安局下属单位新甸派出所处理案件结果不公:骆湾村10组村民宋玉明殴打宋珠喜,审判结果判定罚款宋玉明500元,没有判定赔偿宋珠喜的医药费;宋玉明作为共产党员殴打村民两次,惹是生非;骆湾村书记左春林还包庇宋玉明,针对共产党员的作为造成极坏影响。请县公安局明察此事,给出公正处理结果。 强调为什么不赔偿医药费?为什么让这样的共产党员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