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卫生局不按规定及时放村医2018年的治疗费和公共卫生服务费[编号:710449]

   留言    2019-03-15 13:47:00

  请问今天已经是2019年3月15日了新野县卫生局为什么不按规定(考核后资金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村医2018年全年的治疗费和公共卫生服务费?新野县就是如此落实政策的吗?这个问题已经反映几次了?为什么一直都没落实?是不是要到省长热线那里才能解决?广大村医已经很不容易了。请领导关注关注吧,如果你们说已经发放了,请问这些费用发给谁了?为什么村医没有收到?谁挪用了?有腐败问题吗?那是需要纪委跟进一下的,这钱都是通过银行发的请问发放记录呢?但愿是没有问题的。村医很辛苦,只想拿到应该拿的钱。请领导及时解决!省长也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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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县卫健委调查:1、2018年下半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已于近日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根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年初先预拨一部分资金,剩余资金待年底绩效考核以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止目前,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已完毕,待资金到位后予以拨付。如有疑问请致电0377-65033528、0377-65033505咨询。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