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今天已经是2019年3月15日了新野县卫生局为什么不按规定(考核后资金2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放村医2018年全年的治疗费和公共卫生服务费?新野县就是如此落实政策的吗?这个问题已经反映几次了?为什么一直都没落实?是不是要到省长热线那里才能解决?广大村医已经很不容易了。请领导关注关注吧,如果你们说已经发放了,请问这些费用发给谁了?为什么村医没有收到?谁挪用了?有腐败问题吗?那是需要纪委跟进一下的,这钱都是通过银行发的请问发放记录呢?但愿是没有问题的。村医很辛苦,只想拿到应该拿的钱。请领导及时解决!省长也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