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关于编号710529,我反应的事件,新野县委给出的解释是:反应属实,已经立案侦查。可是我们在家等了这么久没有一个派出所民警通知我们过去协助调查,现在已经过了监控覆盖时间,不知道我们万能的汉城派出所是否有监控备份(没篡改删减过的)?不知道汉城派出所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同志们是否还记得新野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我们伟大的新野县委又是如何看待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再次想起了民间流传的那些话:汉城派出所是违法分子的保护伞,甚至有分赃的嫌疑,故意拖延调查,毁灭证据。哦,对了市委领导同志,我父亲接到过大队书记的威胁电话,不要在市里留言板反应这个事了......我不知道这又是谁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