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汉城派出所权利通天了[编号:710704]

  nuonuo123 留言    2019-04-03 11:08:00

  尊敬的市委领导,关于编号710529,我反应的事件,新野县委给出的解释是:反应属实,已经立案侦查。可是我们在家等了这么久没有一个派出所民警通知我们过去协助调查,现在已经过了监控覆盖时间,不知道我们万能的汉城派出所是否有监控备份(没篡改删减过的)?不知道汉城派出所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同志们是否还记得新野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我们伟大的新野县委又是如何看待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再次想起了民间流传的那些话:汉城派出所是违法分子的保护伞,甚至有分赃的嫌疑,故意拖延调查,毁灭证据。哦,对了市委领导同志,我父亲接到过大队书记的威胁电话,不要在市里留言板反应这个事了......我不知道这又是谁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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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县公安局调查:2019年2月23日上午8时许,王某在新野县汽车站坐新野----郭滩的班车,9时许在溧河铺镇街口下车,下车时发现其衣服口袋被割,5000元现金被盗。2月24日下午15时许,被害人王某到汉城派出所报案,汉城派出所值班民警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受理并立案调查。被害人王某只提供了乘车的大概时间,无车辆车牌、颜色等信息,值班民警2月25日上午到新野汽车站对车辆进行了排查,被害人提供的时间段内只要一辆到郭滩的班车,但该车车内无录像。2019年4月4日下午民警将报警人王某约至汉城派出所,将案件开展的工作和进展情况告知王某,并会加快案件调查情况。反映人王某对民警的工作表示理解。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