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王集镇党委政府调查:经调阅镇土地所土地规划,此地现属于建设用地,不是耕地。此地1997年左右属于王集乡曹集村工业小区所在地,土地属于王集镇曹集村五组所有。1998年王集镇西赵庄村村民李清占从王集镇曹集村五组购买该处宅基地四间,后又转让给西赵庄村村民张恒发,张恒发又把其中两间转让给西赵庄村村民赵光华。经询问镇土地部门及当事人,此块土地建房符合用地规划(赵光华的村镇建建筑许可证编号:0097005,发证时间1999年12月3日;房屋所有产权证存根编号新WJ-00168,领证时间2015年1月4日);同时建房手续齐全。
2、网友反映“王集镇城建所长郭迪是否超越职权给他的亲戚张恆发违法办假证件”的情况
建房期间城建所所长不是郭迪,也不是亲戚关系。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