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就职于前高庙乡红心小学,2019年在4月24号因家中父亲突发疾病住院,急需手术治疗,无奈提出辞职申请,在前高庙乡红心小学领导以教师中途不得离职为理由,随意克扣当月工资1500元之多,本人曾找领导理论,校方反映说就学校的规定,难道学校的规定大于国家人法律,望上级领导能给个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