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受理和已回复的区别在哪里?[编号:711755]

  灵界OEM 留言    2019-06-20 18:05:00

  关于举报新野县汉华路东段121花厂院内简爱家具厂非法生产,污染环境,影响居民健康安全的已经快二十天了,没见到有任何动静。天天还在照样生产。住在隔壁居民的心情你们理解吗?是不是一句简单‘已受理’就不了了之了?难道事情非要向上级反映才得到重视吗?请尊重我们基本的生存状态。

  已回复
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县环保局调查:该家具厂全称为新野县金刚傢俱销售门市,法人代表金刚,联系电话18703776340,统一社会代码是92411329MA451U890N(1-1),经营范围是家具加工销售。生产工艺为切割开料→封边→打孔→包装→库存。该家具厂安装有双桶布袋吸尘机,有除尘措施,没有喷漆环节,没有胶质气味。现场测量企业噪声(参考值)为60.7DB,执行标准为60DB,超出0.7DB。因此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拍有照片,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罚责改字(2019)0008号文,责令其限期整改,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如有疑问请致电0377—61717802咨询。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