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岗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编号:712937]

  keith2019 留言    2019-08-28 08:27:00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是新野县2015年的特岗教师,2018年9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了入编手续,在特岗服务期间,我们的养老保险正常扣除,但是新野县人社局只能查到我们入编后缴纳的养老保险,特岗服务期内未发现缴纳养老保险。
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是国家为了促进中西部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要求:特岗教师要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期满留任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后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工作目标是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现在都“9012”年了,试问新野县,是否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工作目标?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何况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县,我们愿意相信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养老保险缴纳的问题上,领导有领导的难处,但是我依然希望领导重视起来,重视基层农村教师的合法利益。

  已回复
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单位调查处理,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