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开始,淯翔苑物业公司在不征求住户意见、不召开业主大会、不公开投票的情况下,私自哄抬物业费,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权益,请房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并监督其整改。 附:物业公司需要按如下程序处理物业费涨价才能有效。 1、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物业费调整申请,如果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值得注意的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3、全体业主就物业费涨价事宜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4、公开唱票,公布表决结果。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5、物业费涨价的申请通过,应向整个园区公示,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6、最后,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新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逾期缴纳的违约责任等。
网友,你好!经县房管局调查: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县房管局已派出工作人员与淯翔苑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进行沟通,淯翔苑小区物业费每平方0.36元,在商品房住宅小区里属于最低,随着物价和人工成本的提高,很难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物业公司已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但目前疫情尚未结束,不适宜召开大型会议,现已责令其在业主大会召开前停止收取。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