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野交警执法有疑问[编号:714598]

  高岩 留言    2020-04-09 20:15:33

  书记同志你好,我在1月11号和17号有两次违章,我有点冤。我想解释一下,1月11号在新野县城人民路南段被拍到“不按规定停车”,当时我儿子(1岁零一个月)被开水烫伤,往新野县新世纪整形医院送,到了医院门口发现辅道上和医院门口没有位置停车,我只能把车停在人民路最右边车道上,结果在16点26分被贴了张罚单,这张罚单当时我没注意到,过了两天碰上下雪天我用雨刮器刮雪的时候看到有张纸,下来一看是张罚单。这里我想说的是人民警察是给人民排忧解难的,不是给人民添堵的。我家孩子被烫伤,本来一家人都很难过,结果警察还来贴罚单。请问人民警察是雪中送炭的还是雪上加霜的?我当时在交警队大厅跟民警说明情况的时候,那位民警同志显得很不耐烦,嫌我事多。这种态度也是不该有的。 第二个违章是发生在1月17号上午10点54分,在新野县大桥路和滨河路交叉口被拍到“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那个路口是狗市,当时右拐车道被行人堵住,我从直行车道右拐。在跟民警说明情况后,他说需要调出当时的监控,让我下午再去。我下午去了之后,他调出了10点52分的监控让我看,说了“能过”两个字。但是从视频上明显可以看到右拐车道人很多,车辆行驶很缓慢。再说了道路通行标准难道仅仅是“能过”两个字么?交警的职责呢?那个路口是狗市,双向四车道经常被堵成一个车道,交警难道不该管么? 还有一点我想说的是,新野县的交通乱象真的该整治了。各种逆行,各种闯红灯,各种任意变道,各种乱停乱放。出行效率实在是太低了。摄像头管得了机动车,但是管不了电动车和行人。导致电动车和行人漠视规则,视规则为无物。交通规则权威性荡然无存,被肆意蹂躏,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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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经县公安局调查:1、由于在网友留言时车牌号和手机号都没有留存,无法取得联系,违章也无法查询核对。请您本人到新野县交警大队电子处罚大厅进行核对。2、交警大队成立了铁骑队,主要负责路沿石以下马路市场清理工作,对非机动车占用道、马路市场经营等违法活动予以取缔。结合县政府正在开展的三城联创活动,对路边经营的违法行为予以清除。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