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丁显民,新野县团结社区杨营九组村民,现向赵红亮书记反央汉华街道办事处和团结社区领导充当丁显奇的保护伞,我于12月1号投诉丁显奇违规建设充电站,办事处和团结社区领导欺上瞒下,根本没见到我本人,没有进行调解,他们回复书记说,高度重视,也没有核实,我投诉的违规建设充电站,我们是有矛盾,但是建在幼儿园隔壁,和居民区楼下建设充电站违规行为你们一字不提。 各位领导你们说充电站建在幼儿园隔壁,居民区楼下和主要生命通道,合法吗,请给一个合理的回复。 盼回音!
网友,你好!经查,你的留言属于重复留言。已经再次转交办理单位进行核实。现将上次答复结果附上:
1、经汉华办事处核实,当事人丁某民和丁某奇均为团结社区居民,丁某奇房屋在商品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向西路北,丁某民房屋位于丁某奇房屋北约三四十米处,两家多年来因为房屋东边路停车、出行等问题,一直有矛盾纠纷,团结社区居组干部曾多次对两家进行协调,但因双方矛盾持续时间较长,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2、所反映的充电站系丁某奇在自家房屋门前建设的新野县想充充电站项目,该项目有县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集中式快速充电;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如你掌握有办事处和社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不正确履职等事实材料,可向县纪委监委进行举报投诉,电话0377-66269839.地址:县三里河北路廉政教育中心。如有法律咨询方面的事情,可以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可拔打电话:0377-6626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