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儒林新城物业服务公司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违规强制预收取业主2024年地下人防车位管理费,对未预交车位管理费的车主设置障碍,严禁出入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试问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如果不预交物业费,是不是连家门都进不去了。请问政府职能部门,国家财政会提前预支行政、事业部门人员一年的工资吗?
网友:您好!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1、儒林新城收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备案,与业主双方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也有明确车位的物业服务费为每月30元标准,年收取360元,因此不存在私自增加收费项目。
2、双方约定的车位服务费缴费方式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已明确每年的1月1日前向物业公司交纳下一年物业费及实际产生的各项费用,属于是双方约定好的并不是强制。
3、对于设置障碍严禁出入并非人为管控,出库口出入由道闸系统自动识别,缴费周期一旦过期系统无法识别,业主正常缴纳车位管理费后可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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