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早上7:49分,小车在小区内正常行驶,被小区高空的一铁架把汽车的前挡风和引擎盖砸坏,车是半年的新车,物业负责人当场表示让报保险,他们随后补偿,现在车已修好,他们至今不作为,无任何表示,本人认为小区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不善,要求物业承担责任,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进行整改,保证业主的生命安全。
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经新野县房产中心调查,2024年5月15日上午,王女士车辆在小区行驶经过8号楼时,因当日大风导致1单元3楼平台上业主袁女士放置的铁花架砸到王女士车引擎盖上。事情发生后,物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与王女士进行沟通,建议让王女士走保险先行维修车辆,后期与袁女士进行协商事宜。王女士维修车辆后,物业多次与袁女士协商王女士要求的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且袁女士表示不再进行协商。我单位建议王女士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权,物业公司全力配合。同时要求物业,加大小区安全宣传,告知业主严禁在楼顶、平台等部位放置可坠落物品,并告知其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强业主的安全意识,维护好小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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