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野县中小学校取缔小卖部的建议[编号:733985]

  李杰 留言    2024-08-05 11:54:56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们是久在外打工的3个上初中高中孩子的父母,平时孩子都吃住在校,需要钱了我们及时汇去,孩子们缺啥少啥了学校文化用品店可购买,既方便了孩子又不出校门安全也有保障。节假日了孩子们也能回家和年迈的爷奶团聚一下,很好。我们也能安心地在广东打工挣钱。可是不知道从何时起学校的小卖部被取消了,说是有安全隐患什么的。但事情都有两面,吃饭喝水也有噎死人的意外不是?取消小卖部了以后,孩子的生活极不方便的,尤其是孩子在生理期遇到了几次尴尬事。孩子们缺啥少啥的本可以在学校解决,这倒好凡有需要的都需我快80岁的父亲去送,极不方便的也极不安全。与几个工友聊及此事也觉得领导们脑子一热取消学校文化用品店不合民意不合实情。网上时常也有报道食品安全的问题,这个不但作为家长的都关心这个事情,作为政府部门的也都很重视这方面的事情都可以理解,作为父母家长也不希望孩子在外边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是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完全取缔,如果完全取缔苦的也是我们这些在外务工的家长。不但要操心孩子还要考虑老人的安全!望市长您百忙中斟酌一下吧,不忘初心为民生多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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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21年,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指南》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之所以中小学、幼儿园不再校内设置小卖部,是从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等多个维度提出的规范化要求,是为了全面促进学生健康,全力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健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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