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野县施庵镇王茨园村秦庄19组,秦堤国,69岁,哑巴,一级残疾,妻子因病离世。 2、儿子三级残疾,儿媳二级残疾,儿子和儿媳两人都有精神病及智障问题。大孙子在新野县一高,上高一,小孙子上小学四年级,家庭条件很贫困。 3、9月5日上午,山东籍玉米收割机在秦堤国田地上收割玉米,把秦堤国左腿撞断,一直在南阳市骨科医院重症监护室,动了5次手术,亲戚们四处筹集资金并借款近20万,保住了左腿。 4、需要保险理赔和法院起诉,多次去新野县农机技术中心,新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叶站长,办理《农机事故责任认定书》。 5、新野县农业农村局,与下属单位新野县农机技术中心,有关领导,来回踢皮球,推诿扯皮,刁难老百姓,不作为,玩忽职守。恳请有关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履职尽责,督责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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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9月5日上午新野县施庵镇王茨园村秦提国(聋哑人)在收割玉米时被玉米收割机撞伤,致使秦提国左腿撞断,事故发生后秦提国家属及相关人员立即拨打110 、120、119报警,施庵镇派出所、县应急救援大队报告,医院急救中心迅速到达现场处理,未向农业部门报案。 10月14日市民王先生来电反应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不作为不办理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法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1年2号)《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农业部门报案,进行现场勘查。10月11日市民王先生来到县农机部门索要《农机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作人员对王先生进行了解释农机事故发生后未向农业部门报案,未进行现场勘查,暂不能办理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已和当事人取得联系,事故现场出警的施庵镇派出所已调解事故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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