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红亮书记: 在2024年11月12日沙堰镇中心校竞选副校长一职中,参选人员吕**不具备参选条件: 1,参选人员吕**因2006年违反计划生育二胎受过教体局处分并降一档工资。(陈局文件:受过处分不得参选) 2,参选人员吕**任沙堰镇曹坡小学校长(沙堰镇最小学校)与2023年秋干倒闭,2023年秋至2024秋处于吃空饷状态。 3,参选人员吕**不是沙堰镇中心校在编人员,也不属于中心点,成建制校长,也不属于初中副职。(更不符合条例本岗位任职满两年) 4, 参选人员吕**现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公职人员生育三胎。 这样一个不具备条件,业务能力不强,没有管理能力的人参选中心校副校长竞选确定不是一场闹剧?确定不是在侮辱沙堰同仁们的智商? 本人将持续关注结果 同时也恳请赵红亮书记关注此事。
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1.根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此次选聘县教体局文件规定,党员干部处分期内不得提拔,吕书旺违反计划生育于2007年3月被教体局纪委行政降级处分(影响期限2年),已过处分期,不存在处分期不得参选问题。
2.该同志所任职的曹坡小学是镇中心学校根据教体局“两集中”撤点并校要求撤并,学生经镇中心学校研究后转入就近中心小学就读,并非因没有学生而停办。2023年9月,曹坡小学撤并后该同志即被调入中心学校,无吃空饷事实。
3.沙堰镇教育中心校在县教体局统一安排下,按照县教体局文件要求,从沙堰镇中副职、成建制、中心小学校长、镇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中推荐1人担任镇中心校副校长,在县教体局工作人员:纪检室张红卓,人事股潘嘉卿的全程监督下,采取个人申请、资格确认、民主测评、沙堰镇中心校研究等程序,吕书旺同志符合条件,一致推荐上报县教体局,作为沙堰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人选待县教体局考察。经沙堰镇中心校领导班子研究,报教体局同意,2023年9月调吕书旺同志到镇中心学校工作,担任督导、勤工俭学、条件装备专干和小学数学教研员,中心学校工作人员非领导职务,没有任职二年要求,任职二年要求是针对初中副职和成建制小学、中心小学校长,不存在资格问题。也没有任职二年的问题。
4.经查吕书旺同志公安户口,其家庭成员共4人,分别为:吕书旺夫妻及其两个女儿,不存在三胎情况。
综上,经过调查,网友反映的沙堰镇中心学校副校长选聘推荐吕书旺同志一事的问题均不属实。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