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你好,我想诉求的是,新野县三高耿**不给我孩子的贫困资助金,我们高二申请了一年的贫困资助金,给了半年不给了,说学生转走了,不给,我们去别的学校借读了,三高的学费也照交了,为什么不给了?请求领导为我们百姓做主,1000块钱对有钱人来说并不多,对我们可怜人来说,够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国家规定的申请一年,学校说半年就半年了,他们真是土皇帝呀! 请求市领导为我做主,让学校发放贫困金给我,我们都没钱吃饭了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新野县教育体育局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新教体字【2023】101号文件关于修订《新野县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学生享受资助须在校在籍,学生如转学,便不能享受原学籍学校发放的国家资助。
经核实,该学生目前已经转学,非新野三高在校生,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不能享受相关资助。
接到问题反映后,新野三高和学生家长进行了当面沟通,向其解释了有关资助政策,家长表示理解和接受。
感谢你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