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一初中7(1)班主刘娟补课收费[编号:738215]

  李江 留言    2025-06-17 10:49:04

  新野一初中7(1)班主任,软硬兼使,让我孩子上她补习班。近期又开始收费。半年时间收入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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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新野县教育体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事宜向你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教师近期办班、收取费用、强迫学生上辅导班的情况部分属实。该教师存在利用休息时间辅导学生的事实,但没有强迫学生上辅导班,也未向家长收取费用。

6月24日,县教体局派出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学校进行调查,对该教师进行当面询问。该教师承认自己应部分家长要求利用休息时间在家辅导学生作业,但未收取学生费用,也未强迫学生上辅导班。

鉴于该教师的以上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理:①责令其立即停止在家私自辅导学生的行为;②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③对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该教师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挤占了学生的休息时间、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理决定,并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