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城管部门对城区私屠滥宰生牛放任自流,严重渎职![编号:738431]

  刘大生 留言    2025-07-04 16:48:18

  我们是西环路中段牙科店、理发店做生意门店人员,我们反映西环路路东边“赵大姐生鲜牛肉宰杀店”原“张氏板面”,每天占道屠宰生牛,臭气熏天给我们带来极大不便,生意大减。 每天早上就开始用气枪杀牛,声音很大,他们把人行道当成屠宰场,占道经营,满地是血,公路边臭气熏天,苍蝇乱飞,严重污染环境。更为严重的是他们把牛屎往下水道里冲 。城管部门有“内鬼”,还没来检查,他们已经知道了。可是他们从来没有整改过,仍我行我素,明目张胆地天天占道杀牛,作为市民我们十分气愤。 目前我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这种行为何屡禁不止?为何不让他们到指定点去屠宰?生猪屠宰能进屠宰场,为何他们不能?城管部门严重失职,不作为!新野县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是多么不容易呀,然而他们却污染环境,破坏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形象,老百姓深恶痛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私自屠宰猪牛羊并出售,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对此,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私自屠宰的家畜未经检疫,可能携带病毒或细菌,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当街 屠宰生牛,均属违法,也违反了屠宰管理的行政法规。 请领导们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还路于民,还干净卫生的城市于民,立即取缔这种当街屠宰非法行为,还广大市民干净的交通便利环境和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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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新野县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针对西环路路东边大姐生鲜牛肉杀店每天把人行当成屠宰场占道经营一事。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约商户负责人要求立改,禁店屠宰将所有物移至店内劝导赵大姐坚持店内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五制度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污水横流影响环境卫生;同时告知负责人禁止占道经营要求去正规屠宰场进行屠宰到就近便时市场售卖清理产生的地面垃圾县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针对赵大姐牛肉店屠宰未经检验检疫牛肉行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7月9日,新野县召开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联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对整治沿街屠宰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下一步,新野县城管局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局公安环保属地道办处进行集中整治,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错时管理,不定期开展突击整治行动对重路段临街屠宰及占道经营乱象进行治理和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占道经营问题反弹不断提升重点路环境营造城区干净整洁畅通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