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南阳市和新野县的领导, 我是新野儒林新城18栋108号商铺业主。 我的店铺门前被规划了8个污水井盖,整个门店挖成马蜂窝,请看配图。 前面7个井,深度1.6米,直径约1.2米, 前几天挖的最前面正对门心的井, 地下宽1.8米,长2.4米,深度1.6米。 这个八个井距离我的房屋地基最近2.5米,最远6米,整个房屋门前几乎被挖空,严重威胁房屋安全,请求有关部分帮我解决。咨询物业相关人员,物业反馈是新野市政规划,规划部门施工之前并没有和业主有任何协商沟通。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新野县住建局、房产中心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所说的店铺门前8个污水井盖,并不全部都是污水井。其中有7座井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小区时依照规划设计建造,在反映人购买商铺前已存在。市政公司在店铺门前仅设置一座自来水井,与店铺门前间隔3-4米左右,该窖井系自来水管连通项目,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该项目管道需与原自来水管道连通,原自来水管道在该位置已设置预留口,因此自来水井的位置只能在现施工位置设置检查井进行对接,目前自来水井已进行回填近期将铺设地砖恢复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