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房管局,市场监督局和住建局等严重不作为,请市领导严[编号:739577]

  陈生 留言    2025-10-29 23:24:25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春天花园一期的业主,现投诉县房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人防办和汉华街道办严重不作为,请领导在百忙中下来督办。第一:不动产中介费200元退回。第二:小区水电必须移交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网上交费,业主们普遍反应水电表转的快,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应向最终用户收费。第三:充电桩和车棚严重不足,堵塞消防通道,还有飞线充电。第四:入住四五年了,楼栋门禁也不用,没安全感,反映多次,房管局回复老人和小孩忘带卡。刷脸时代了,带啥卡,瞎扯蛋。第五:杂草丛生,很多花草树木都死了。第六:小区一楼小院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一地两卖。第七:我花6万买的地下车库没证,请办证。第八:小区大门没人车分流,存在安全隐患。第九:该小区没人防工程,我已反映多次,房管局信访科姓赖的均说有,我去县政府人防办查了,说今年3月建,也不知建没?第十:乱收水费,发改委规定2.55元/吨,物业收2.85元/吨。办公室2020和2021年均贴有多收0.3元属于二次供压,我有拍照保存,二次供压跟业主们没任何关系。今年初又改说公摊损耗,为啥全县别的小区只收2.55元/吨?必须退回多收的钱。第十一:电梯从来没看到保养过。第十二:小区地砖烂了,用水泥瑚住应付下,为此我向领导留言板反映,房管局回复说颜色和规格不一样,难道不能切割吗?颜色不一样就不一样,扯蛋,说这样的话! 去年初,业主们把以上所有问题反映给房管局,到今年初,没一个解决的。为此,今年初我把所有问题打印两张,一式两份,拿到房管局让物业科姓李的签,不但不签,反而态度很恶劣,包括信访科姓赖的。以上充分说明了物业,汉华街道办,物管会,人防办和房管局统统不作为!请市领导亲自下来督查,尽快把小区彻底改造好,让业主们有个安全感,幸福感!谢谢。

  已回复
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经查,春天花园一期房地产开发商确实向部分业主收取200元费用,据春天花园一期房地产开发商项目经理介绍,该公司由于多方面原因以及为了方便业主,使业主少跑腿,便委托一房地产中介公司代为办理部分业主(自愿)的合同备案、信息录入、不动产证等相关业务,并收取200元费用,业主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有书面合同,该费用有产开发商收取后全部转给房产中介公司,并开具有税务部门的发票。

       2、春天花园小区供水、供电设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备,经物业公司负责人于电力部门对接,由于小区供水、供电设施设备与供水、供电专营单位设备系统不匹配,不具直接抄表到户条件,水电费暂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由于供水、供电系统是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如需移交改造应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按照表决情况进行。

      3、春天花园17栋楼,15座车棚,220个充电桩插位。2024年4月物业公司在小区公示并征求业主意见,由于未过半数业主同意,计划暂停。物业公司下一步计划增加三个充电桩缓解充电问题,同时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争取计划早日实施。我单位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楼道巡查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发现有业主不按要求停放车辆现象及时告诫并挪走,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同时加大小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严禁飞线充电意识。

      4、楼栋门禁由地产方配备,能正常使用,但由于部分老年人及留守儿童向物业反映门禁使用麻烦,要求暂不开启门禁。物业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小区对是否开启门禁事宜展开业主意见征询,在抽查100户中有97户不同意开启,3户同意。对此,我单位认为物业公司在征询意见工作流程中存在不合理现象,于2025年10月16日要求物业公司以每栋楼为单位,向业主再次做意见征询工作,并公示表决结果,依照业主表决结果进行。

    5、小区绿化维护工作正常开展,不存在很多花草树木死亡现象,个别部位裸露的已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补种。

     6、春天花园小区一期一楼小院,有地产方与一楼业主签订的一楼小院协议,一楼业主只具备使用权。反映人如认为该小院属于公摊面积,可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信息核实。

     7、物业公司于2025年6月底自筹资金新购进自动识别门禁道闸系统一套,重新确认业主车辆信息,进行系统信息录入。

     8、小区车辆装有车牌识别系统,人员进出也都有人脸识别系统,车辆和人员各行其道。

     9、经核实材料,春天花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16年3月17日通过县规委会审批,项目总用地面积172亩,分为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工程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1#-8#楼的应尽人防义务由原新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16年、2017年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59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审批易地建设,1#-8#楼易地建设费用146.58444万元,分别于2016年3月29日缴纳37.172790万元(4#、4#裙楼、5#)、2017年4月6日缴纳30.379110万元(3#、3#裙楼、6#)、2017年8月24日缴纳79.032540万元(1#、2#、7#、8#)。2019年11月22日因人防面积不足被县纪委处罚3.254670万元。2021年12月31日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一期9#-17#楼下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通知书(新缴人防征通字[2021]第07号),共缴纳534.5640万元(分别于2022年1月4日缴费100万元、2022年3月25日缴费150万元、2022年5月24日缴费284.5640万元)。该项目一期工程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二期的人防工程已于2025年2月11日办理了人防工程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查批准书(新野县国动准字〔2025〕第02号),在总体规划中,人防工程位于27#、31#楼地下及周边并开工建设,目前T-N/14-17轴线顶板已完成浇筑。

       10、经调查,春天花园小区代收水费包含:基础水价1.7元/吨,污水处理费0.85元/吨。另收公摊损耗0.3元/吨,共计2.85元/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的规定,以及业主与春天花园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不含公摊水电费的约定,公摊水费应由业主承担合理。物业公司结合小区用表用水量及业主实际用水量情况计算后,2024年度全年该小区水损公摊0.373元/吨,每户需公摊0.3元/吨(附物业水损计算)。综上所述,未发现物业公司乱收水费现象。春天花园物业公司按每吨2.55元加公摊水费每吨0.3元收取的收费行为不规范。房产中心已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严格按照小区住户每月实际用水量加每月实际应公摊用水量收取水费。

     11、 经查,该小区共17栋楼,计46部电梯,全部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检定,全部合格,并有相关有资质的维保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投诉人说的电梯从未保养情况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