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实验中学学生每学期都按时足额上交课后延时费用,可是实验中学却无故拖欠2023年秋期课后延时费的36%和2024年春期全额课后延时费用。多次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每次回复都是用“费用已上交县财政专户,目前学校正在申请,待资金拨付到位后,立即发放。”这样的官方套话敷衍推脱,可是实验中学在2025年10月22日发放了2025年春期的课后延时费,请问实验中学为什么选择性发放课后延时费用?恳请有关部门督促实验中学早日发放所欠延时费用!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县实验中学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课后延时费用的发放,不存在选择性发放的问题。2023年秋期课后延时费的36%和2024年春期课后延时费已核算造册完毕,待县财政部门审批后将第一时间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