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花园5楼平台1-4楼是否有权使用[编号:740465]

  市民 留言    2026-01-12 15:54:41

  您好,感谢您的回复。首先,事情真实情况如下: 5楼业主想要把平台搭成房间供自家使用,但需要4楼出钱。4楼业主认为该要求不合理后拒绝,于是5楼不再配合任何漏水处理事情。 其次,鉴于您的回复,请您补充一下上次提问的其他问题: 1、5楼平台既为整楼业主共有,1-4楼业主是否有权日常使用。 2、在不经1-4楼业主同意的情况下,5楼业主是否有权使用5楼平台,如:种花、晒衣服、放置其他物品等。 3、目前,5楼业主坚持平台为自己独有,同时坚持维修权在4楼业主,请问哪个部门可以出面解决此问题? 4、如4楼业主出资维修5楼平台,是否有权使用该平台。谢谢。

  已回复
新野县委回复: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新野县房产中心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反映人所在的锦绣花园16号楼3单元401室上方是5楼平台,该平台应为公共平台,该栋楼业主均有权使用,因此,5楼业主无需经过1—4楼业主同意后使用。但业主在使用该平台过程中不得有私自侵占、毁坏、搭建建筑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晾衣服、放置物品等需遵循物业公司管理规定,确保不影响平台正常使用。2、由于该小区交付使用年代较早,防水早已过质保期,反映人屋内存在漏水情况,物业公司此前也协调该栋楼业主共同出资维修,但大多数业主不同意,该维修方案未通过。反映人计划出资维修平台与是否有权使用该平台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