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以后,党员关系要求转到户籍地,但是新野县施庵镇曾营村这边一直在推脱,我应该往哪里打电话询问?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具体事宜向您反馈如下:
经核查,施庵镇曾营村党支部确有接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申请,但是经研判后诉求无法满足。何云浩系云南民族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6届应届毕业生,2026年6月毕业后,按照学校要求需转出个人党员组织关系,其本人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施庵镇曾营村党支部。2026年7月14日,施庵镇党建办在党员信息更新系统收到该转接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本人,告知其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流程及要求,提示其主动对接拟转入党支部核实相关事宜。7月20日,何云浩与曾营村党支部取得联系,提交转接申请并说明个人情况。
经查,何云浩毕业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计划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书香大地小区居住备考研究生,且已签订租房协议,本人不在曾营村辖区常住。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及工作文件要求,其当前情况不符合组织关系转接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同时,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及2024年6月中组部组织一局、教育部思政司工作提醒有关精神:“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准备升学和公务员考试的,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或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党组织。”
综上,曾营村党支部结合该同志长期不在本村居住、无法正常参与村内党组织生活、难以有效履行党员义务的实际情况,依规驳回其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程序合规、依据充分、处置规范。
施庵镇党建办向何云浩本人详细解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政策,建议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留校保留组织关系或转入实际居住地党组织,确保其党员组织关系规范有序衔接。若有疑问请致电175277714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