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十一假期,合法维权[编号:708178]

   留言    2018-09-29 19:31:00

  您好,我是唐河县第四高级中学的一名准高三学生,我校在不遵守国家法定节日十月一日国庆节七天小长假的前提下,私自更改假期时间,缩短为2天,高三学习烦闷,休假时间本来就少之又少,学校经常私自克扣学生国家法定短休时间,学生皆敢怒不敢言,学生群体人心浮动,望体谅高三学业繁重,还我法定假日,适当缓解压力,烦请受理,学生群体不胜感谢。

  已回复
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已责成该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生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不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