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丁献旭何时能伏法[编号:709060]

  xiaofeng6666 留言    2018-11-30 09:34:00

  尊敬的领导:
丁献旭,男,49岁,汉族,河南省唐河县苍台镇丁岗村人,任苍台镇丁岗村村主任(兼任上届村支部书记),现住唐河县苍台镇老虎桥北侧,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5年。
控告请求:
1、请求对被控告人丁献旭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寻衅滋事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责令上述被控告人返还非法所得。
一、被控告人丁献旭涉嫌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
2014年,苍台镇供销社门面房公开对外出售,丁献旭弟弟是苍台镇供销社主任,所以一直等着丁献旭交款买房,但丁献旭迟迟无钱交款,半年后,常林西以全额现金将此房买回。当丁献旭获知此信息后,找到常林西,要求卖给自己,被常林西拒绝,然后丁献旭勾结社会闲散人员当街聚众殴打常林西,常林西门牙被打掉。报警后,时任派出所所长高孝林亲自当街劝阻,但丁仍继续殴打,围观者数百人。常林西被殴打屈服,将该处房产低价转让给丁献旭。常林西已经去世,其儿子常大才一直在上访告状。
丁献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低价出让资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
二、被控告人丁献旭把持村级政权,纠集黑恶势力,称霸一方,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1、2016年,高永华(苍台镇高彭林场万头养猪场的老板)因开车时不慎将水溅到丁献旭身上,丁立即拦住车,不由分说,抓起高的头发,连打了几十耳光,让高永华下跪向其道歉。高永华不堪其辱,准备杀其全家,后经多方说和,此事暂时搁置。
2、2017年春节期间,苍台镇丁岗村村民丁怀明因酒后说:“村里路修的算个球,没多久就裂口了,疙里疙瘩哩。”,丁献旭听到后,问道:你说谁哩?不由分说,拿起啤酒瓶砸其头部,致使其头部破裂,血溅满身,打完后丁献旭扬长而去。然后,丁怀明的家人到丁岗村老虎桥找丁献旭论理,丁献旭继续对其家人进行殴打。
三、被控告人丁献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对外出售,改变土地性质,数量多达几十亩,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性质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丁献旭利用村主任的便利条件,在丁岗村老虎桥附近占用大批临马路耕地建成房产对外出售,圈地建成农业合作社自用,所占用的土地均为基本农田,面积超过二十亩。
圈地时,由于土地使用人不同意,丁献旭多次安排人晚上到其家院外隔墙向院内仍砖头,农户害怕被打,只好交出地块。
四、丁献旭利用空心村改造的机会,侵吞公款,为了个人利益,多次持械聚众斗殴。
基于以上事实,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丁献旭的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寻衅滋事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犯罪。恳请依法立案侦查,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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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因你反映的问题涉法涉诉,建议你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