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查,郝庄村贫困户识别严格按照收入标准+“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标准进行识别。对申请识别贫困户的群众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进行村级评议和村内公示,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并有“六签字”后,在村内进行第二次公示。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并在村内公告。
1、郝身道,家住唐河县东王集乡郝庄村郝庄南组,2016年7月14日家庭4口人被识别纳入贫困户,2016年12月整改调整为3人。郝身道本人患脑血栓后遗症,造成肢体三级残疾,急性脑血管长期慢性病。配偶郭某常年在家务农。2016年12月郝身道、郭换云、郝以罗纳入贫困户。
2、郝身道家经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一年半时间的帮扶,于2017年脱贫摘帽,目前为脱贫享受政策户。
综上所述,该户被纳入贫困户时符合条件,且严格按照识别程序,不存在识别不精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