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公安局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冤枉好人[编号:712027]

  平安是福123 留言    2019-07-07 18:23:00

  我是一名唐河县退伍军人,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找了个开校车的工作。今年六月份交警大队在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中,在唐河公安六个超级平台网站上查到我有刑事案件记录,因此,不让我从事校车驾驶,我又下岗失业了。我遵纪守法,哪来的刑事犯罪,为此,我去了辖区派出所、县公安局,让他们查我犯的啥事、什么时候逮捕、时间、地点、经过、谁办的案,结果,这些信息电脑上都没有记录,连公安局的人都感到莫名其妙。唐河县公安局门难进,事难办,他们互相推诿,不给解决。他们无中生有,陷害冤枉好人,危及我的生存,败坏我的声誉。我要求上级领导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我清白,给我一个养家糊口的工作机会,在此谢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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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县公安局及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综合查询后进一步确认平台内此信息存在谬误。目前,县公安局已依据程序向上级公安机关信息管理部门提出删除申请,待上级审核通过后,错误信息将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