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唐河县人才引进激励培养暂行办法第五条何时实施?[编号:712926]

  在外的123 留言    2019-08-27 17:06:00

  唐河县人才引进激励培养暂行办法第五条,凡在外地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职在岗在编唐河籍40周岁以下教师、医生(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医学类本科)均可办理回调手续,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可是县里的招教、特岗都全部结束了,到现在也不实施,请问何时才能实施?

  已回复
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诸葛英才计划”和“人才强市行动”,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唐河人才新政20条(唐发〔2018〕24号文件),对引进人才的编制政策、引进方式、工资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引才奖励等进行了多个方面的创新,特别是为提升县域教育、卫生水平,欢迎唐河籍教师、医生回唐工作,凡在外地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职在岗在编唐河籍40周岁以下的教师、医生(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医学类本科)均可办理回调手续。目前有意愿回唐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到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37768962339)、卫健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37768959985)进行报名,等侯办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