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荒芜 三年无人管 唐河县 祁仪镇 许河村 许东组5.3亩基木农田撂荒三年至今无人管 2017年3月份时任许河村村支书许桂山牵头拉线,亲自丈量土地在自家院内,把我们组八户村民5.3亩永久性耕地,以每亩4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发商。三年来耕地一直荒芜 杂草从生。村民们多次向国土部门反映原村支书许桂山私卖耕地的违法行为及耕地长期荒芜情况,但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国土部门遮遮掩掩。糊弄村民说:这5.3 亩基本农田并不是卖掉而是长期租赁。 可村民们让国土部门拿出具有司法部门公正的长期耕地租赁合同,国土部门又拿不出来,我们村这5.3亩基本农田是卖掉而不是长期租赁老少是皆知的。国土部门漠视群众利益,耕地是私卖是长期租赁都搞不清。工作质量太漂浮了。原村支书许桂山胆大妄为,牵头私卖耕地,已触犯国家土地管理法。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依法追究原村支书许桂山的违法行为,保护好我们的耕地不被卖掉荒芜。 举报人:许长志 许定卫 2019-11-16
网民您好! 经祁仪镇纪委调查,祁仪镇祁仪街村民鲁某计划在许河村路边建一座加油站,于2017年初找到村支书许桂山帮忙办理征地一事,许桂山便找到许定付等八户村民做工作,帮助鲁海平协调土地5.6亩。经协商于2017年3月1日与许定付等八户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期三十年,每亩土地4万元价格一次性付清。由于加油站审批手续不容易办,鲁某放弃建加油站,现该5.6亩土地闲置。综上,鲁某租赁的许河村5.6亩土地没有证据证实是卖地,且该宗地租赁后一直没有开发建设,关于群众反映许桂山擅自做主,以每亩地4万元的价格将本村许东组耕地5亩多倒卖的问题不属实。但该耕地至鲁某租赁后,一直没有耕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责令许河村委及许东组负责通知鲁某耕种所租赁土地。否则依法收回承包权。如果反映人不认可纪检、土地部门调查结果,请提供买卖土地的实证,向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3776865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