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部门为民做主,拆除在村里耕地上建的违章建筑[编号:713932]

  张成 留言    2019-12-08 16:38:39

  我是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徐庄村村民,有人在我村位于城郊司法局西边私自买耕地违章建别墅卖(徐庄大队张天侯村,城郊司法局西边),三层别墅已建好,黄色外墙,买我村耕地的时候是伙同黑社会村民不卖不行,谁不卖就找谁事,慌称是拆迁办合法征地,村民误以为真的是合法征地所以当时没有去有关部门举报,但是那块耕地现在每年村民还享有种地补贴,由此可见,该地土地性质还是耕地,既然是耕地就不能建房子,所以他们这是违法行为,请有关部门为民做主,拆除违章建筑,归还村民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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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查:1、您反映的地块属于2006年以前新修星江路和职专路时,剩余的边角地,由城郊乡政府做为拆迁安置地处理的(2008年以前该区域属城郊乡政府管辖),时任社区干部现均已不在任,且年代久远,对当时情况说不清楚;2、所涉及土地的农户,土地补偿款当时也已兑付,不存在不知情等问题。3、此事件是城郊乡政府经手,社区居民也已领取了补偿款,不存在不知情和强买强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