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委占我宅基地不还的情况说明[编号:715011]

  付万荣 留言    2020-05-27 08:55:22

  我叫付万荣,现年75岁,住少拜寺镇少拜寺村, 85年,当时的村支书罗应美、村主任刘相奇、治保主任来程来法他三人到我家,说要在我临街的宅基地上盖两间房成立大工队,并承诺把我的大女儿安排在大工队,不拿资金,给大工队人员同样待遇,拿宅基地顶替入股资金,还说以后如果大工队不办了还把宅基地还归还给我,最后大工队解散,其他入股人员股金都退还,就我的宅基地没有退还。现在村委还把我的宅基地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并暗地把土地确权证改为村委名下。 多年来,我多次找村委要,可村委就是赖着不给,现任村支书软弱无能,上任以来没为村民办一件好事,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怕得罪人,为了拉拢党员,不敢收回我的宅基地,我又反映给当地政府,可当地政府推推拖拖,不给办理,一推就是几年。我也曾向县、市逐级反映,可当地政府就是不给办理。无奈只有再次反映,请领导给予明察,还我一个公道。(本人宅基地房权手续、还有当时村支书、村主任的证言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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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2019年您向少拜寺镇政府反映宅基地问题,依据管理权限,少拜寺镇政府提请唐河县自然资源局审查立案,对您反映的宅基地权属争议问题进行确定。2020324日,唐河县自然资源局向少拜寺镇政府发函(唐自然资函【20203号)告知:依据202011日实施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权属确定问题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少拜寺镇政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在向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做好手续转交工作,继续做好该案件的处理工作。目前,您反映的宅基地权属确定问题正在办理。少拜寺镇政府同时也向您进行了情况说明,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