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南阳市唐河县城关常花园社区花园东村(城关信用社北墙处)的十三户住户。代表:陈伯俊身份证号:412929196201207831电话 15825405047 马敬豪 身份证号:412929197105033012电话15993112239 一、事情经过:2020年6月29日上午9点左右,冯某(13723048252)在拿不出任何该土地及边界归属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其住房后修地坪,准备建设围墙。我们上前制止,冯某说我就是有证也到不了你们看,你们算老几,你们上告吧,唐河城市执法局我有人,你们就是告到路天边,最后各级领导还是批转到城市执法局来解决,在唐河这个地盘上没有我摆不平的事你们谁阻止我砍谁手”(冯某说的话我们在场10余人均可证明),随后我们给城市执法局打值班电话报案,当时执法大队赶到现场,明确告诉我们:“对方施工没人在场,如果对方施工,请给我们打电话,他手续不全,四邻有争议,执法队负责制止。”7月3日上午8点左右,对方开始施工,我们立即给执法大队打电话说明情况,对方回复: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无法阻止,你们可以到土地局反映。7月3日下午,我们去城市执法局信访中心反映,答复是:不属于他们管。7月4日上午8点20分我们到唐河县信访局反映情况,信访局值班的同志说“4-5日是双休日,让我们6号上午8点来”,但是冯某利用这3,4,5这三天没人管的时间段基本搭建好了围墙和地平。7月6日到县信访局反映情况,信访局当即通知城市执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建设的有关手续,若没有手续,立即拆除。上午10点半、下午3点及下午5点我们三次电话询问处理情况,至下午6点左右城市执法局人员到达现场叫停工,可私搭乱建基本完工。 二、上访原因:1、冯某在没有房产证、土地证、规划图、准建证并且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房子后私搭乱建,是否合法? 2、冯某在房后修建的围墙已堵塞我们十三户人家唯一排水的下水道,夏天汛期已到,如排不了水造成的严重后果谁来负责?(7月11日,唐河下雨半小时,水已经排不出去了,附照片) 2、城市执法局两次的态度转变是否存在渎职、不作为及充当保护伞的现象?(在城市执法局接到举报4天时间无人管,任由对方私搭乱建围墙完工,责任谁负?) 要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查询冯某私搭乱建的有关手续是否合规合法。如果不合规不合法,由那个部门来处理?城市执法局我们已不在信任。现在城市执法局来拆了一点就没有后续了,我们只好冒昧向您反映,这才能引起领导们的重视,我们只是希望能秉公办理,解决问题。
网民您好!经查,对您反映的违建问题,泗洲街道办事处已联合县城管局,按照相关规定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于排水问题,现场查看后,不存在排水不畅问题。但泗洲办事处已对该区域建立台账,随后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时一并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