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告 书 控告人:刘英爽,男,汉族,身份证号412929197810252418,手机:13782003333 被控告人:古雅阁,唐河县城市管理局职员 请求事项: 1、请求唐河县人民政府向唐河县城市管理局下达拆除通知,恢复原状。 2、请求唐河县人民政府对唐河县城市管理局职员古雅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事实与理由: 控告人刘英爽于2011年购买和美国际10号楼402室房产,下邻和美国际10号楼302室业主古雅阁,古雅阁在未向物业及房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将302室阳台处承重墙拆毁私自砸墙开门,改变墙体结构,使房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并在公共阳台上搭建阳光房,造成控告人房屋的安全、隐私、采光、卫生等影响,控告人认为公共楼体任何人无权私自拆毁。基于对安全及楼体承重等因素考虑,控告人多次向小区物业及唐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举报,小区物业多次向城管大队反应情况,并多次向古雅阁下达了拆除整改通知书,但物业部门无强制拆除的执法能力,无法将其整改到位,任控告人多次向唐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反映该情况,但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进展,控告人通过向城市管理部门内部人员的走访了解,古雅阁为该单位工作人员,以内部串通,打招呼等形式阻挠单位工作秩序,使其违法行为状告无门,并扬言“我想怎么盖就怎么盖,这一片就是我管的,我还盖不了就白在城管局混了。”并威胁控告人。2020年7月19日下午7点古雅阁组织数名人员私闯民宅并违法限制控告人父母两人的人身自由(七十岁左右的老人)强行施工,致使控告人父亲因此事受到惊吓,引发疾病,当场被120拉走,现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派出所已立案)。在此控告人无奈向唐河县人民政府提出检举控告,请政府秉公办理,以正法纪。 此致 控告人:刘英爽 2020年7月21日
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事项1:泗洲办事处、城管中队现场已下达拆除通知,限期拆除。事项2:物业和执法人员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