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加油站恶霸行为 强行霸占村民土地[编号:716196]

  常文有 留言    2020-10-10 23:14:14

  2014年理想加油站私人收储唐河县兴唐街道小常庄社区村民土地,强行霸占相邻村民土地,2104年7月在在未取得村委及村民的同意且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建设,强行修建围墙圈占村民相邻土地,修建排水口直冲相邻村民土地,造成水土流失,破坏耕地。2014年至2020年期间一直在违法建设,直到2020年6月在与村民土地纠纷仍未解决、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始营业违法经营,与加油站多次沟通,加油站态度蛮横、欺压百姓,加油站继续违法经营。2020年6月23日我方向上级部门反映后,加油站表面停止营业但仍不积极协调!2020年10月10日在土地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土地纠纷仍未解决的情况下加油站再次开始营业。我方诉求,与村民土地纠纷未解决之前请停止侵权行为,退还村民土地!在土地纠纷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停止营业!

  已回复
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查,您反映的理想加油站位于唐河县产业集聚区栀香路与友兰大道交叉口东南,该项目用地是通过国土局招拍挂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17年10月该项目由唐河县规划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地字第411328201700016),2018年1月经县国土局确权并颁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D41001016008);该项目建设时经唐河县规划局、住建局批准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1325201810010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11328201809114101);房屋建成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豫2019唐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056号和0001057号)。

经营方面,该企业于2017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2018年6月取得了唐河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2018年8月经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唐公消审字2018第0002号),2020年7月14日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7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现理想加油站院内修建有化粪池,生活用水没有向外排放,而是排入化粪池,没有直接冲毁他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