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段湾不动产登记已经很久了,啥时候发放不动产权证呀?
网民您好!经与反映人电话沟通,反映人在段弯的房产属购买所得,该房产无房产手续并且反映人也不是该村村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第三条规定,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故不可进行买卖)。因此,反映人不符合登记条件,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将相关政策及法律依据在电话中告知反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