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拆除这堵屹立不倒的违建墙体[编号:731213]

  唐松蕊 留言    2024-02-04 13:46:29

  我的房子坐落于唐河县文峰街道新春社区解放路东段南侧,门牌号238号。房屋所有权证为唐房权证私字第42615号。房地产平面图上显示:“北为解放路、东为邻居李朋飞、西面和南面均为路。”我在办理建房手续时,按要求需要四邻签字,因南边是公用道路,不用签字;南边住户邱某某建房时也没找我签字。路南边的邱某某非法占用公用道路,自我南墙经过路到他房屋北墙砌了一道墙,又从我南墙向南约50公分砌了一道窄墙。邱某某本来想安大门,邻居李鹏飞家属阻拦并报警,大门没有安成。我的水表就在我的南墙后面。长期以来,我的南墙窄墙内堆积许多生活垃圾、砖块、水泥块等建筑垃圾,每到夏季,蚊蝇蛆虫遍地,更有老鼠乱窜,甚至顺着网线爬到窗户进入室内。 诉求:望相关部门能行使职权,捍卫我国法规的威严,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心”,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真事!拆除违规占用公用道路的墙体,恢复公用道路原貌。

  已回复
唐河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经现场调查,该院墙为遗留问题,存在十余年。经多次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