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荒废林地转宅基地的材料
网民您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目前暂无“荒废林地”说法,任何使用林地的行为都需经过使用林地审批。
2.鉴于您盖房的特殊情况,经研究使用简易程序予以审批。
3.简易程序审批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①所在乡镇政府的批准文件;②使用林地的范围、四至坐标(大地2000地理坐标系);③使用林地申请表;④使用林地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以上需提供资料如有疑问,可致电唐河县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咨询(0377-68961019)。